1. 定义
a.“GHS奖励”是指GHS奖励酒店。
b.“公司”是指通过GHS奖励机制注册成为本项目成员的公司。
c.“参与酒店”是指GHS以书面形式指定的任何酒店,该酒店是本计划涵盖的酒店。
d.“积分”指GHS奖励计划下奖励的积分。
e.“计划”系指GHS REWARDS不时经营的GHS REWARDS会员计划。
f.“会员”是指本公司不时以书面形式指定的、经授权代表本公司提交预订并获得GHS奖励的任何人。
g.“成员”是指方案的成员。
h.“符合条件的房价”是指按照符合条件的房价在参与酒店过夜的房价。
不符合资格的房费包括但不限于:
-免费的房间
-结合航空公司和/或旅游业折扣的房价;
-航空公司支付机组人员的房间费用;
-团体会议/批发价格的客房价格;
不应被视为合格房费。
符合资格的客房价格不包括小费、礼宾和其他酒店杂费以及通过参与酒店预订和支付的非酒店支出。
2. 会员资格及登记
a.在符合条件2b的情况下,在参与国家/酒店注册成立的任何公司均可申请成为计划的参与成员。
b.旅行社及任何其他赚取佣金的公司均不符合参加计划的资格。
c.公司应提名经公司正式授权代表公司提交酒店预订的成员。
d.该成员就该计划声明并保证:(i)他/她已获得公司正式授权代表公司行事,且该成员已获得公司的所有许可和必要的内部批准;并且(ii)公司的所有政策应始终得到遵守。会员承诺让本公司知悉根据计划所取得的积分。
GHS奖励会员资格每三(3)年颁发一次。在三(3)年会籍期满后,会员必须在其会籍期内完成至少1500新元的客房收入。有关最新消息,请参阅网页www.mncrewards.com或其他节目通讯(以适用者为准)。
f. GHS REWARDS保留在任何时候终止会员资格的权利,不需要任何理由或通知。
g.会员身份终止后,将立即自动终止。
h.成员终止后,其所有权利、福利、积分和特权应立即终止,其账户中剩余的所有积分应立即终止,且无赎回价值。